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熙寧七年的上元節也算是平平靜靜地過去了。
比往年要平淡一些的上元燈會之後,東京城中,如今議論得最多的,還是對那三十七名奸商的審判。
且不說構陷二字有多好寫,就是隻算實實在在的罪名,真的要追究起來,糧商們各個都是一屁股的爛賬。作爲御史臺的第二號人物,蔡確奉旨領頭審了近一個月。弄出來了一長串罪名,罪狀多到要申請分開來另案處理的地步。
看到有份旁聽的呂嘉問拿來的厚厚一疊供狀,王雱看着驚奇:“想不到罪狀這般多,蔡確是怎麼拷問出來的?”
“三木之下什麼口供得不到?不過蔡確可不是這般糊塗的人。”呂惠卿當先接過供狀,當先翻看了看起來。
“嗯,說得也是。”王雱點了點頭,想起了去年的這個時候,自家老子被蔡確捅的那一刀子,當得起“穩準狠”三個字,“不知蔡確給糧商們定得什麼罪?”
呂惠卿看着第一頁:“佔盜侵奪他人田產,三十七名糧商中人人都不缺。”
王雱一聽就覺得不對勁:“這算什麼罪名?!在官侵奪公私田者,最高也就徒兩年半!”
呂惠卿沒理會,翻過一頁,“校鬥秤不平,人人皆有之。”
呂嘉問道:“一干糧商改動店中秤鬥售糧,從中牟利。依律校秤鬥不平得利贓重者,當以盜論。糧商們差不多都是貪了幾十年的,贓款也是幾千幾萬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