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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到了門州,李洪真才發現自己上了大當。
難怪自己主動申請調往門州領軍的時候,李常傑也沒有怎麼猶豫就答應了下來,一點都不擔心自己會投向宋人,再利用宋人的軍力來爭奪交趾王位。
李洪真想不到宋人竟然要將全數大越成年男丁處以肉刑,而且他們還不是自己做,反是讓過去數月之中,與交趾結下了血海深仇的三十六峒蠻部來做。
本來李洪真從宋人唆使三十六峒蠻部的手段中,能看得出來宋國並沒有打算奪佔大越國的土地,只是用殺戮來報復此前李常傑在邕州、欽州和廉州的殺戮。要不然也不會任由蠻人在大越國境內胡來。抓到了這一點,李洪真就有充分的把握去說服宋人的主帥——也就是章惇和韓岡——將李常傑、倚蘭以及乾德一起賣掉,至少能保住富良江南岸的國土。
可事情完全出乎李洪真的意料之外,宋人竟然會用上如此狠辣的手段,甚至連消息都不加以掩飾。門州已經傳遍,想必過上十數日之後,就能遍及大越國中的每一個角落。
宋人如此做,國中對宋軍的抵抗肯定會變得激烈起來,但他們的激烈抵抗卻持續不了多久,只要宋軍的攻勢超過了一個限度,在必死和失去腳趾之間,人們就肯定會選擇後者。
好死不如賴活,少了兩小塊帶骨頭的肉而已,又不會送命,只是不能再上陣打仗了,做些農活還是可以的。眼而下的大越國中,內憂外困,願意從軍打仗的人數可以說是寥寥無幾。
而且沒人會懷疑宋人的承諾,只是砍下腳趾,並不是要傷害性命。
若是說投降後就能好喫好睡,不會受到欺凌,恐怕沒人會相信;說施了肉刑之後,就能保住性命,卻沒人會懷疑,既然都已經砍了腳趾了,再殺了自己又有什麼意義,還不如留下來使喚。這個道理能想得通的人不少。
早前李洪真的父親李佛瑪修建宮室之後,大舉招募宮女和內侍。雖然要想做個安安穩穩的內侍,有一件東西必須拋棄,只要是真正的男人,都不願拋棄的東西!可爲了得到一口飽飯喫,就在升龍府中竟然連自閹的都有。想來只要宋軍攻到門州城下,他麾下的守軍肯定會有不少人爲保住性命,能主動自殘肢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