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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十八想得周到。”武好古思慮了一會兒,也覺得自己該爭個名士的地位,“不過入遼之事還需從長計議,眼下是沒有時間的,總得等我們在開封府的書畫勾當上了正軌。還有個事兒想跟你商量則個,待我們回了開封府,家裏的買賣便要做大了,不能再和過去一樣了,得有個大大的商社。”
“商社?”
宋朝民間有許多結社,譬如忠義社、弓箭社、拳頭社等等,也就是一夥人集結在一起做些事情。這在以後的各個朝代都不大能容忍,不過宋朝卻沒什麼問題。而商社似乎有點新鮮,潘巧蓮沒有聽說過。
“就是合衆人之財,共同運營的意思。”武好古說。“等回了開封,就該立個商社,叫米襄陽、王駙馬、李公眠、紀憶之、蘇大郎他們都來入一股。”
潘巧蓮點點頭:“嗯,還有西門大哥,郭三哥,劉小乙。”
“對,對。”武好古說,“還有那個花滿樓、張熙載、林家父子和陸小乙也都可以入上一小股。這樣才能合衆人之財,集衆人之力,一起把商社搞好了。”
成立商社這事兒,武好古琢磨很久了。
他現在大約是個個體戶,最多就是有幾個合夥人的個體戶。造幾張假畫蒙個好事家是沒問題,但是要做大買賣,做大事業,卻是不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