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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所謂的春娘寫的絕命詩,其實是唐朝詩人寫的詩,被人改了幾個字,就成蘇軾小妾春娘寫的了。
當然,若說蘇軾效仿古人將春娘送給蔣某以換蔣某之好馬,也不是一點可能都沒有,畢竟,妾的地位真的是太低了,甚至就連詩仙李白都有一句詩“千金駿馬換小妾,笑坐雕鞍歌落梅”。
所以,就算是盛唐,所謂的愛妾也不過就與一匹駿馬等同。
而且,這種事是被封建倫理認同的,還會被傳爲佳話,甚至就連法律都明確了妾的地位——“夫毆妻者,非折傷勿論”,“妻毆夫者杖一百”,說的是丈夫打老婆,不打殘不論罪,但妻子打丈夫,就要杖一百。而“妻毆傷妾者,與夫毆妻之罪同”,妻打妾的論罪,跟丈夫打妻子一樣,不打殘不算有罪,就算打殘,也“減凡人二等”,比正常的打殘懲罰輕二等。然而妾若是要打妻,罪就又與妻打夫等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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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說,一入娼門,幾乎就註定了一生的悲劇。
哪怕混到了李師師這種高度,結局也不能是兩樣。
君不見,宋徽宗這個皇帝那麼喜歡李師師,最終仍是連一個名分都不能給李師師嘛。
李師師很快就收斂心神,然後笑道:“與哥哥義結金蘭讓奴家有一哥哥可以依靠自然大善,其實……奴家只不過是犯了官癮,想跟哥哥要個官當一當。”
確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