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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是杀人,为什么会有同情与欢快呢?”
“欢快的,必是行义,合于天志。”
“所以生与死并不是值得欢庆或是怨恨的事,生与死是否行义、是否合于天志、是否利于天下,才是值得欢庆或是怨恨的事。”
“生亦何欢?死亦何苦?为害天下而苟且,则生可唾;为利天下而身死,则死可敬;杀人而利天下,可杀;救人而害天下,不可救。”
炭笔莎莎,随侍左右的弟子一一记下,有不会写的字便先以适教他们的切音记下。
这些人都已做了很久的墨者,对于墨者之辩颇有感悟,于“权衡之权”与“辩义之经”了解颇深。
墨子这样一说,众人各有所得,或道:“先生的道理,我们可以明白。如果记以文字,传播天下,亦能让世人知晓。”
墨子微笑,心说适让我走入草帛之上化身千万,可走入草帛之中的又何止是我?只怕还有适的那两位先生。
只是义相似相合,他却偏偏要把我当成这万众眼中可栖金乌的葵花。
他明明不信鬼神,却非要将我做鬼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