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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自然,是为了打碎旧的,让封建体系瓦解,使得民众有法理夺取贵族的土地,若不然夺取土地就是犯罪成贼了——贵族的土地,你庶民凭什么要呢?
而打碎之后,便需要用私产之类的概念,使得富者愈富贫者愈贫,依靠对周边的技术优势和周边土地泄压,完成原始积累,提供廉价劳动力,在三百年周期之内完成蒸汽革命,现在看来绝无问题。
这时候就需要劳动创造财富这另一个道理,来解释土地私有、商品社会的合理。
三十年时间的启蒙,泗上这边已经形成了一个还算完整的体系,一个可以和封建体系叫板的半成品,这是一切的法理基础。
从最开始的劳动创造财富、蠹虫理论;再到墨道合流法自然,万物自化反礼法永恒;再到主观利己、客观利他来解释贫富分化;再到新道德下的符合新法理的手段致富是敬天重鬼……这一整套的理论跨越了三十年,已然成型,不是旧时代的精英们可以批判的。
最多他们也就是唱唱过去的田园挽歌,仿佛站在了失地农夫和雇工的角度上去唱衰一下新规矩下的罪恶和丑陋,但他们的目的却不是为了失地农夫和雇工,只是想回到过去。
关于这个的争论,最终和适所预想的一样,两边根本就是鸡同鸭讲,完全不同的三观基础,根本不可能进行有效的争辩,墨子昔年说起辩术的时候就讲过这个问题,两个人相辩的基础是有共同的认知基础,你说这是黑的我说这是白的,这就没法辩。
这个问题辩的半途而止,士人又问道:“适子既说选天子,却不知道适子可知何谓天子?”
适反问,士人道:“天地之爵,可分为二。”
“有天爵者,有人爵者。仁义忠信,乐善不倦,此天爵也;公卿大夫,此人爵也。古之人修其天爵,而人爵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