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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揚州晉商的清洗,終於暫時解決了崇禎財政的困境……
當然只是暫時的。
畢竟誰都明白抄家這種事情不能當主業,好歹也是三百年天子,人家李自成在北方都已經不抄家了,大明皇帝卻接着茬抄南方,那這三百年天子和流寇之間還有什麼區別?大明以後還是得靠稅收,然而一年六百萬的歲入,這無論如何是不夠的,所以必須還得考慮增加稅收,在編練京營的同時,崇禎也還在天天和內閣糾纏擴大稅收的問題,比如說恢復一條鞭法。
但這遭到大臣們的強烈反對。
大臣們對於恢復一條鞭法沒什麼興趣,他們倒是對崇禎的橫財感興趣。
實際這一次朝中大臣們就對崇禎進行了持續一個多月的圍攻,想要從這筆橫財裏分一份子,就連各地巡撫之類都上書,對於抄家的財產都進內庫隱晦地表示不滿,畢竟按照規矩這得入戶部纔行,雖說是錦衣衛抄的,可這得按照程序來是不是。
當然,崇禎纔不管呢!
他就當守財奴了,反正銀子已經進皇宮,難不成還再送給戶部?
不僅僅是朝廷的文臣,各地的軍閥同樣眼紅,一千萬啊,這個無論誰都會眼紅的,就連左良玉都上書對戶部挪用原本給他的軍餉非常不滿,要求史可法給他補上,另外還有抄家時候還讓他損失了幾十萬,這個朝廷應該賠他,朝廷抄晉商他非常支持,可他和晉商之間也是有生意往來的,你們不能讓我也跟着受損啊。
可憐史可法上哪兒給他弄銀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