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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得功緊接着奉詔進京。
他這時候的職務已經變成了鳳陽總兵,他本身就是都督,伯爵,而明朝武將在都督以上就沒有更高的實權官職了,雖然都督其實也沒實權,至少現在已經淪落爲一種類似軍銜的東西,而實權武將裏總兵就是最高,但準確說總兵連官都不算,它只不過是一種職務而已。
而戰區統帥是總督軍務。
或者說是督師。
但這個是文職,並不是武將能擔任的,另外這個也不是官,也只是一種職務而已,比如馬士英的職務就是鳳陽總督,但他的官職其實是內閣大學士兼都察院右都御史,而總督,提督,巡撫這些名稱作爲正式官位,明確擁有不同的品階是韃清確定的,在明朝這都是以本身官銜的派遣職務。
不過各都留守司是武職。
鳳陽的中都留守司,承天的興都留守司之類都是武職,只是職權範圍僅限於各都下屬的幾個衛,不負責任戰區調動,更無權染指民政,而崇禎以李自成爲北都留守,實際上就從理論上改變了這個留守司的性質。哪怕誰都知道這種任命的性質,但卻事實上突破了兩個界線,一是外姓不得封藩王,二是留守司變成了軍政總管,類似唐朝節度使的藩鎮。南渡之後崇禎恥於提及此事,乾脆把中都留守司和興都留守司全事實上廢棄,本來這兩地留守司都被張獻忠給打散了,承天其實幾個月前才被左良玉收復,崇禎只需要不重建,就可以避開這個給他帶來心理陰影的名稱。
但現在索性撕開這層遮羞布。
就乾脆重新設立這些留守司並總督轄區內的軍政事務,左良玉不是想當留守嗎?那就滿足他的要求,但不是給他想要的,而是把他扔到實際上只有一個府的地盤,準確說是半個府的鳳陽,因爲鳳陽府近三分之二在淮北呢!
但那也是留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