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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這是誣陷,你們這是誣陷,你們無權抓我,民間犯罪不歸錦衣衛管,要抓我也是應天府,我要去應天府,我不去狼穴,你們不能抓我,我要去應天府,我要去應天府!”
蔡啓僔掙扎尖叫着。
“你是舉人,列入朝廷公職人員名單,錦衣衛當然有權管!”
那錦衣衛說道。
大明目前各法司依然沒有真正明確的劃分,大理寺的確相當於最高法院,但地方法院系統沒有建立,所以通常只有官員犯罪,纔會交由大理寺審判。民間犯罪通常都是直接由各地官員負責審判,大理寺和劃歸大理寺管的各地按察司,只負責民間的上訴而已。都察院沒有了審判權,但那些御史接受所有的檢舉,無論對民還是對官,實際上主要是對官,民間沒什麼檢舉,都是直接找地方官告狀,都察院和各道御史,巡按御史,接受檢舉然後負責向大理寺和各地按察使起訴。
錦衣衛是特殊的,雖然這些年錦衣衛只抓漢奸罪和異端審判,但對官員,或者現在定義公職人員的審訊權沒取消。
這是楊慶故意的。
只不過錦衣衛沒有定罪權。
錦衣衛對官員審訊,然後把審訊結果移交大理寺定罪,但錦衣衛已經明確的就是除非漢奸罪,這個罪名範圍很廣,包括叛國罪,間諜罪等等涉及國家安全的罪,否則民間的刑事經濟等等犯罪一概不管的。
所以蔡啓僔要求去應天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