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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別說,還真有家族願意將嫡宗女子許配給蒙仲,而這個家族,即是樂氏一族。
幾日後,長老懞薦坐着馬車去了一趟樂氏一族的鄉邑,回來後便對葛氏說了這事。
頗爲巧合的是,那名樂氏嫡宗女子也名叫「嬿」,年紀比蒙仲大一歲,是樂氏一族宗主樂郭最年幼的女兒。
“那孩子去年未曾許配人家嗎?”聽到那叫做樂嬿的女子今年已經十六歲了,葛氏好奇地詢問道。
長老懞薦搖搖頭說道:“不知是什麼原因,去年那樂氏的孩子並未出現在饗禮,可能是沒有門當戶對的人選吧。”
確實,對於各家族嫡宗女子來說,也並非一定要在十五歲時就許人成婚,十六歲、十七歲、十八歲成婚的比比皆是。當然,如果到了十八歲尚未成婚,那她的家人恐怕就要開始着急了。
當時蒙仲不在家中,而是跟蒙橫、蒙珉、蒙虎等族兄弟到山上砍柴、狩獵去了,他們的運氣談不上好,但也並非沒有收穫,在捉到了一窩山雞後,便遇到了一羣狼,大概有六七隻的樣子。
尋常這個年紀的年輕人,遇到六七隻規模的狼羣,怕是嚇地雙腿都發軟了,但是對於蒙仲、蒙虎、蒙橫、蒙珉等一干上過戰場並且也殺過人的士卒而言,狼這種野獸也談不上是什麼恐怖的事物。
這不,最終這羣族兄弟在山澗將那幾只狼的屍體剝皮宰割,然後各自揹着一大塊肉回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