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人如草芥啊 (第3/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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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無論官鹽還是私鹽,竈戶都是產業鏈的最底層,真正賺錢的是富竈和官員,私鹽販子賺得雖多,但卻是高風險,只有這些人幾乎就是坐收漁利。黃鎮這船的確不多,但僅僅這一天,何公就接待了三個過來販私鹽的,最多一個是海路的,整整買走了五萬斤。
這纔是真正財源滾滾的。
黃鎮額外又掏了十兩,這是給鹽場官員的,只不過委託何公,兩人都是幾十年生意往來,互相之間都很信任了。對他們這次交易鹽場官員肯定都知道,後者之所以不出面,就是因爲黃鎮是老主顧,肯定會按照規矩辦事的,不可能少了他們的份子。可以說無論官,竈,商三家都早有互相之間的默契,一筆交易誰該多少都是有規矩的,都很有誠信了。哪怕走私生意也得誠信,實際越是這種生意越講誠信,反而正當生意就不好說了,比如黃鎮不用二十四小時裝滿船,但如果是過去,拿鹽引的正規商人等二十四個月裝不上船都毫不稀罕……
呃,這不是誇張。
早期鹽引濫發時候,別說是二十四個月,再多也不稀罕,經常有鹽商因爲拿着鹽引支不到鹽,甚至賄賂官員耗盡資金,到最後連回家的路費都沒有,只能在鹽場淪爲流民。
走私生意纔是真得童叟無欺。
畢竟沒有法律保障,大家要喫這口飯就只能憑信譽。
“又是幾十兩的生意!”
楊信頗爲無語地看着滿滿一船的食鹽。
這些鹽質量並不好,甚至連顏色都是灰色,還不如他記憶中小時候見過的大粒鹽,而且沒有經過任何的加工,裏面肯定滿是各種有害物。但這個時代這就是良心鹽了,就像黃鎮所說的,他們至少不會往鹽裏面摻三分之一的沙子。對於老百姓來說,一邊是翻幾倍甚至幾十倍出售,而且還摻滿沙子的官鹽,一邊是廉價又不摻沙子的私鹽,會選哪個就不用說了。至於朝廷的法律就一邊去吧,整個大明市場上百分之七十的私鹽時候,誰還會在乎法律,要按照喫私鹽就得杖一百的標準,大明朝百分之九十九的人得挨這一百大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