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無可救藥 (第1/1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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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憐的楊信最終明白了,儘管他的案子因爲一系列內部操作,已經幾乎可以說被抹去,但是……
這與他沒什麼關係。
他最終還是少不了要砍頭的。
大明律並不存在畏罪潛逃,只要你跑了就是拒捕,只不過單純的逃跑在原罪加兩等,比如挨八十大板的變成絞死,但可以掏錢收贖,但原本就是絞死的就只能砍頭了。而武力拒捕就一律砍頭了,如果是像他當初在天津一樣拿根扁擔持械拒捕,而且還打傷了人,那就直接格殺勿論了。所以他的故意殺人變成誤殺,僅僅是給官老爺和牽扯其中的人們解決了麻煩,至於他沒什麼區別,都一樣,都是要推到法場砍頭的。
很顯然這些混蛋也沒考慮過他。
而劉家之所以爽快地接受,估計也是因爲無論如何他都要掉腦袋。
這樣看來還是黃鎮深謀遠慮,從一開始就知道,這件事最簡單有效的解決辦法就是跑路然後改身份。
楊信憂傷地四十五度角仰望着天空……
“你喫糖嗎?”
汪晚晴湊過來,拿着冰糖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