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大明之網紅誕生記 (第5/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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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大明的法律何存?
話說看得楊信自己都有些義憤填膺感覺此賊不死簡直天理難容。
“這種東西很常見嗎?”
他好奇地問。
“何止是常見,簡直司空見慣。
你不懂這些言官的手段,他們都是風聞奏事,但他們沒有區別真假的義務,只要外界有傳聞,他們就可以上奏,哪怕是假的他們也無罪。
這樣就很簡單了。
他們需要攻擊某個人了,那就乾脆自己找人寫揭帖,匿名的,然後貼到大庭廣衆之處,或者安排人編造流言在民間故意傳播,只要民間就流傳開,他們就可以風聞上奏了。他們不需要負責任,風聞奏事,我聽到有人這麼說,我就有責任上奏,誰說的說的對不對,這個不是我負責的,不關我的事。
而且不僅僅是本地製造輿論。
因爲御史哪怕風聞的上奏也得由陛下來批閱,陛下批閱的結果,經過六科審覈後送往通政司,由通政司轉發各處衙門,同時向全國各地的官衙發邸報。這樣很快全國各處衙門的主官就知道了言官上奏及陛下批閱結果,同時民間關心朝政的士紳,會派人到各處衙門憑關係手抄,這樣全國各地的士紳也知道了。他們會向民間再一次傳遍,江浙一帶已經不只是手抄,甚至有人專門做這生意,在衙門憑關係抄通政司發出的邸報,再自己印刷出來賣到各地士紳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