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四二章 守財奴爹與敗家兒 (第1/1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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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顯然天啓已經開始真正代入了一個君主的角色……
他的確沒法因此處死駱思恭。
哪怕他很清楚駱思恭被東林黨收買充當幫兇,但至少在這件事情上駱思恭沒有責任,這種老狐狸動手之前首先就得確定自己沒有真正危險,否則再多的銀子他也不會幹的……
他又不缺銀子。
四十年的錦衣衛老大啊。
他還不至於貪婪到因爲幾萬兩銀子而利令智昏。
這件事無論怎麼算,都是他被那些膽敢矯詔的太監們騙了,而天啓最多因爲一時的震怒把他扔進詔獄,然後趁機解除他對錦衣衛的控制,換上一個確定可以聽自己話的,但因此殺他是不可能。
理由沒法服衆。
作爲皇帝一時震怒把一個這樣可以說三朝元老的老臣扔進監獄可以,但沒有足夠理由就殺死那就屬於暴君行爲了。
天啓剛繼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