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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眼力架兒!也就是咱們長官,換了別人,早拿大耳刮子抽你了!”石良材又笑着數落了他一句,不過並沒有真的把張松齡的莽撞之舉當一回事兒。昨天晚上大夥至少幹掉了大半個中隊的小鬼子,並且炸掉了十幾門各式火炮。光這份功勞,就夠苟營長連升好幾級的了,根本不再需要那個鬼子中尉的屍體來錦上添花。
“我哪裏還知道有這規矩啊!”張松齡又笑了笑,咧着嘴喊冤,“除了那個傢伙,我還打死過另外一個拿着指揮刀的……”
“那是個軍曹,相當於咱們這邊的小班長,不值錢!”石良材搖了搖頭,耐心地向他解釋,“鬼子當中,只要你是個軍官,就能買把指揮刀給自己戴上。刀好刀壞,全看自己的家底兒厚不厚。如果家裏是個大財主,買一把包金的指揮刀戴上都不稀奇!”
“噢!”張松齡有點兒失望,低低地應了一聲。
“不過也不錯了,你第一次上戰場,就幹掉了一箇中尉,一個軍曹,報上去後,至少……”石良材皺起眉頭,掰着手指頭仔細計算,“殺敵一名記三等功一次,殺敵五名,中尉一人,軍曹一人,參與關鍵戰鬥並催毀敵方重要設備……,逢三進一,三三得九,好麼!回去後你至少,至少能升個上等兵,可以把肩膀上加三個銅豆子了!”
“我要那玩意兒幹什麼!”張松齡不太在乎自己能得到什麼嘉獎,在他看來,老苟營長肯收留自己,並且帶着自己上前線殺鬼子,已經是對自己最大的嘉獎。至於上等兵不上等兵,反正就是個每月多掙幾塊法幣票子的問題,還經常沒地方花,實在沒什麼吸引力。
“行啊,是功名利祿如糞土啊!”石良材又看了一眼張松齡,笑呵呵地調侃。“我在軍中混了這麼多年,才混了個上士,你小子照這樣下去,再打兩仗,就把我給超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