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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供應問題總歸是其次的,日軍如果有心想搞衝鋒槍,這麼多年時間,現有問題總歸是有辦法解決。關鍵還是高層的觀念問題,他們的思維仍然停留在“如果可以一發子彈殺死敵人,又何必發射一堆子彈消耗資源”的觀念上。
日本陸軍當時的各種步兵武器,不僅射程遠,而且清一色的可以安裝刺刀,甚至連輕機槍和衝鋒槍也不例外。
給衝鋒槍裝備刺刀可謂全世界獨一家,其他僅有英國人的斯登衝鋒槍後來曾經裝過刺刀,但也沒有大量實戰過。
日軍高層甚至認爲:衝鋒槍就是可以讓單人運用的小型輕機槍,可以在遠處先進行單發精準射擊,近距離再以全自動射擊。
顯然,這種定位是莫名其妙的,也是錯誤的。
因爲衝鋒槍的定位應該是:在100到200米內發揮威力的近戰武器,要求射速高,火力猛,裝彈量大。
而日軍高層的定位,實際上是後來對自動步槍的定位。
自動步槍如果可以在遠處單發精準射擊,就必須要求槍管較長,使用步槍子彈。這樣一來,第一整槍很重,彈藥也重,單兵攜帶難度大,第二,因爲需要遠距離射擊,子彈威力大,裝藥量大,導致連續射擊時候槍口跳動明顯,後坐力大。換句話說,近距離火力就大爲減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