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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時候再跟着路承周,已經沒有意義。
那條小巷子可以通到二十五號路號,兩人覺得,那是條完美的撤離路線。
兩人是抗團的主要成員,又都負責行動,他們兩人覺得,可以在大興日雜店門口行動,事情基本上就算定了下來。
離開之前,兩人還到了大興日雜店,觀察了一下地形。
他們並不知道,大興日雜店是情報一室的聯絡站,裏面的夥計和掌櫃,都是特務。
其中的金連振,以前還是軍統的人。
回去之後,抗團開了個會,研究了行動計劃,決定三天後,在二十四號路大興日雜店門口暗殺路承周。
具體時間爲,路承周從大興日雜店走出來,沒騎自行車時。
根據路承周這段時間的行爲,準確時間應該在七時四十分左右。
路承周還沒到警務處,身上未必帶槍,而且街上的巡捕,只有平時的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