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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到巴恩士丟失的物品,讓警務處上上下下都鬆了口氣。
這是路承周與溫秀峯,一起在二十五號路的“某家當鋪”發現的。
具體的報告,路承周並不參與,由溫秀峯去寫,他只要在報告上佔個名字就可以了。
有了這個名字,以後的功勞自然少不了他的。
溫秀峯隨後向劉立峯彙報,已經鎖定案犯,很快就能抓捕。
到下午,溫秀峯再次彙報,之所以沒有找到案犯,是因爲案犯早在兩天前就抓了起來。
當時不知道他的真正身份,以爲只是一名普通盜賊,拿到贓物後,才追查到真正的案犯。
失物拿回來了,案犯也在監獄裏找到了,這下皆大歡喜了。
下午,警報解除,路承周也終於可以去趟憲兵分隊了。
今天晚上,他要去五十一號路26號,自然要當面向中山良一請個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