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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撫軍大元帥府上下,都按照這個標準拿錢,包括朱慈烺的三個講官,還有畢酒城、黃小寶等人,都授了相應的軍階,按照軍階高低,由營務處開餉。只有沈廷揚主管的海軍衛例外,海軍衛是外包給沙船幫的。包括原天津衛水師官兵在內的所有人員,都由沈廷揚開銷。所有的船隻,包括原屬天津衛水師的沙船,也都一律轉交沙船幫。
而且沙船幫還得到了管理北洋海運貿易的權限!沒有沙船幫的同意,任何商船都不得在北洋海域從事貿易。
因此沙船幫有權嚮往來北洋的商船徵收稅銀!
作爲交換,沈廷揚不僅要負擔北洋海上作戰,還要爲朱慈烺運送人員物資,還要免費提供一定數量的火炮、火銃、火藥。
另外,從崇禎十八年起,沈廷揚還需要每年向撫軍大元帥府上繳三十萬兩銀子的“包稅銀”——這筆銀子對沈廷揚而言並不是什麼負擔,因爲他原本向各方面上貢的開銷還超過這個數目呢!
沈廷揚就是那種傳說中不交稅的明朝官商,但是不交稅不等於可以不給各種大佬上貢。
現在沈總舵主可是撫軍大元帥府海軍衛指揮使了,堂堂正三品的實職武官,還是太子親信!
向他索賄就和過去問錦衣衛指揮使駱養性要錢差不多了……而且朱慈烺還一再下旨嚴禁別人收受沈廷揚的賄賂,所以沈廷揚現在只需要向朱慈烺這個撫軍太子交錢就行了,三十萬兩真心不多啊!
“五梅,”朱慈烺看完了賬本,直接喚着沈廷揚的號,“船隻安排好了嗎?陳圓圓也一塊兒去的,可不能有什麼閃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