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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顯純終是將他孃的那根金簪子給典當了,秤了一兩六錢,換了六兩五錢銀子。
典當時,出了點意外。
許顯純母親的這根金簪子乃是當年嘉善公主從宮中帶出來的,上面有宮中銀作局的印記。
典當行的人見了宮中印記,自是懷疑,於是不動聲色的拖住許顯純,派人到縣衙報了官。
好在許顯純身上帶有武舉考試成績的憑證和戶帖,加上相貌堂堂,不似匪類,縣衙的捕快們沒有胡亂將人鎖拿。
只不過捕快臨走時的那句“皇親國戚不過如此”的話,讓許顯純有些惱怒。
惱怒之後,人也冷靜下來,捕快們說的是事實,堂堂公主之孫竟淪落到典當公主之物,世上還有什麼事比這還羞人的。
若非爲了志向抱負,許顯純說什麼也不會做這等辱沒祖上之事。
現下金價是一兩可換八兩銀,一兩銀能換小平錢40枚,因此典當行的人出價低了,原因是許顯純選擇的是活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