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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又怎麼樣,他想不被狼喫掉,肯定得找點硬東西塞進包裹裏邊!”不明白任全的葫蘆裏,究竟賣的什麼藥,任琮衝着他翻了翻眼皮,氣哼哼地回應。
“狼被砸死了,兩頭。包裹皮兒卻完好無損。裏邊的書,好像也沒有爛掉!”家將任全的觀察能力,比任琮這個闊少爺強出得多,繼續耐着心思小聲提醒,“剛纔大師往地上倒石頭的時候,屬下偷偷朝他的包裹裏看了一眼,裏邊還有許多夾層,每個夾層的口子上,都用成排的金釘兒封着,那金釘兒每一個卻只有螞蟻大小,彼此之間毫釐不差!”(金屬拉鍊兒)
唯恐自家少郎君聽不明白,他一邊手,一邊用另外一隻手的拇指和食指捏在一起,比劃“金釘兒”的模樣。
然而,他這番努力,大半數都白打了水漂兒。那闊少任琮絲毫沒覺得,螞蟻大小,彼此之間毫釐不差的成排金釘兒,有多難得。反而將注意力完全放在了他的第一句話上,“那包裹真的沒有絲毫破損,你可看清楚了?”
“少郎君,屬下保護老爺走南闖北那麼多年,這雙眼睛就沒看錯過東西!”不滿任琮懷疑自己的能力,任全紅着臉鄭重提醒。
闊少任琮,卻完全忽視了他的羞惱,將雙手一拍,大笑着說道:“我知道了,那包裹是一件寶物!表面上用來裝東西掩人耳目,實際上卻是一件奇門兵刃!”
“少郎君!”任全被氣得哭笑不得,卻無法否認自家少郎君的話有道理。咬了咬牙,主動托出自己想表達的真正意思,“那金釘兒即便不是純金打造,能做成螞蟻大小,彼此之間毫釐不差,也是極爲難得。而裏邊縫着好幾排金釘兒的包裹,大師卻只用來裝書和砸狼頭,大師平素所過的日子,又是何等豪奢?!說是揮金如土,也不爲過。還有,大師即便不食葷腥,那兩頭狼的狼皮,剝下來隨便硝上一硝,也能換數百個通寶。但是,大師連看都沒看,直接丟在了野地裏!”
“廢話,用金釘子做包裹夾袋扣絆兒的人,又豈會看上兩張狼皮?!”任琮肚子裏的怒氣,剎那間煙消雲散,轉頭看着張潛漸漸遠去的背影,心中快速打起了算盤。
如果張大師從小就揮金如土的話,看不上他任琮的那點“誠意”,也情有可原。畢竟,任家在長安城附近,只能算是殷實。家中雖然既有田莊,也開着商號,卻既沒出過什麼名士,又沒出過什麼高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