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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淄營沒有明確的首腦的前提下,中央局局長就是大家默認的副指揮使,郭朝東秉承郭瑾的意志,替郭瑾傳達最高指示,本質上已經開始執行閻柔的職責,只是沒有那個職權罷了。
現在,既然皇帝已經下令了,那麼還等什麼?
收網!
郭朝東把郭瑾的命令快速精準的傳達到各地方臨淄營組織手中,地方臨淄營組織立刻開始了各自的行動,或者按照細作的指示發起行動,或者根據之前探知的情報發起了行動。
地方臨淄營組織人手有限,大部分不能暴露身份,所以行動的主要力量就是當地的警察隊伍。
警隊的調遣需要縣令或者郡守的許可,決定調動的時候,就算是擁有事後處置權的地方刑部也不能干涉。
只有一個例外,那就是當臨淄營行動的時候,警隊必須無條件配合,行政長官必須簽署出動命令,不得干涉,刑部也不得過問。
這是皇帝的命令,皇權的延伸,行政長官和刑部怎麼能干預呢?
行動的時候,地方臨淄營首腦手持令牌找到縣令或郡守,縣令和郡守必須立刻簽署出動命令,然後出動警隊協助辦事。
臨淄營從最早的祕密組織一路發展壯大,立國之後已經漸漸不能隱藏自己的存在,必須轉爲明面上的官方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