孑與2提示您:看後求收藏(貓撲小說www.mpzw.tw),接着再看更方便。
除過因爲欠錢,繳納不起賦稅的人被雲昭當場釋放之外,雲昭對於刑事案件的犯人,大多采取了無視的態度。
因爲鬥毆這種小事進來的人早就出去了,而犯了殺人這種事情的犯人也早早被押解西安府了。
整個縣衙大獄裏,最多的是偷盜!
這些人云昭準備不問青紅皁白,先打五十大板然後再放出去。
他沒有精力處理這種小事情,不管盜賊偷東西的原因是什麼,總之,抓到偷盜的,打一頓板子不算冤枉。
至於女監,裏面根本就沒人,在藍田縣,女子犯案,根本就到不了縣衙,親族們擔心女子被脫掉褲子打板子丟人,在鄉里就已經處理掉了,而處理的唯一方式就是——沉塘!
不過,自從雲昭不允許再把人丟池塘裏污染水源的禁令下達之後,據說鄉里面又發明出一種刑罰——叫做卷席筒!
雲昭不知道被沉塘痛苦還是卷席筒更加殘酷,卻無力改變這一點,這他孃的也是鄉規民約里約定成俗的,根基之深,甚至超越了《大明律》!
看熱鬧是大明百姓的習性,當三十七個犯了偷盜案子的盜賊被結結實實的打了五十大板之後,人羣裏叫好的聲音就沒有停止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