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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參拱手道:“正是,藍田縣所屬只需繳納朝廷規定的賦稅,這些賦稅原本就不重,百姓還能負擔得起,種田納糧這是天經地義的事情,百姓對此並無異議。
而且,藍田縣徵收稅賦之後,就會在當地大興水利,構建水庫,塘堰,水池,溝渠,給百姓提供良種,還有農官監察莊稼長勢,隨時預防蟲災,若是遇到躲不過去的災禍,還有各種補助。
夏收,秋收之後,又有糧官專門下鄉,以平鬥,以無火耗官銀收購百姓手中的餘糧,不使貪心的商賈禍害百姓。
更不要說,我家縣尊又在藍田縣玉山之上重新修建了玉山書院,請來了高明的先生,只要是我藍田縣百姓之子,不論貧富都能上山求學,從蒙學乃至縣學。
如此以來,外地百姓哪裏有不願意加入我藍田縣的道理。
大人,藍田縣沒有異心,大人之所以見我藍田縣百姓一心向着雲氏,這沒有什麼好奇怪的。
藍田縣所施行的律法,政策,全部都寫在《大明誥》裏面,並無出奇之處。
下官就不明白了,一個嚴格按照我大明律法,來治理地方的藍田縣,怎麼就讓大人惴惴不安,恨不得即刻拆散纔好呢?”
孫傳庭被問得啞口無言,嘴裏苦澀的厲害。
劉參說的沒錯,藍田縣施行的政策確實沒有什麼好指責的地方,無非是做到了言而有信,將農官,水利官,糧官,稅官,官學的作用徹底的發揮了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