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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城變成了死城。縣中學改作了日本憲兵隊的辦公處與宿舍。昔日的青年的笑臉不再見了,現在出來進去的不是鐵臉的憲兵,便是滿臉淚痕的囚犯。昔日的青年的笑語與歌聲,變成了鞭聲與哭喊。十字街頭的大買賣,都換上了日本字的牌匾,擺上日本貨物,日本人不帶一個錢的資本而來“合作”,事實上就等於霸佔。西關外的紗廠被唐連長給燒完,只剩下幾堵高牆寂寞無聊的立在那裏。
血是野蠻人最歡喜的顏色,流血是野蠻人的工作與消遣。但是,野蠻人還有他們的禁戒與拘束,他們殺人,也許不敢殺雞,或別的神聖的動物。我們的敵人,哼,只以流血爲享受,而毫無禁忌。自從敵人進了文城,文城的夜裏已聽不見雞鳴。雞,和豬牛鴨鵝,都被敵人殺光。象狡猾的狐狸似的,他們到處去搜索;看到一把雞毛撣子,他們便想象到肥美的雞肉。把雞鴨殺光,他們用槍刺戳殺街上的野狗,不爲吞喫,而只爲看着野狗的苦痛,給他們自己一點愉快。
不過,拿野狗與人相較,恐怕殺人是更有趣的。假若殺一條狗比殺一隻雞有趣,那一定是因爲雞是必須殺了纔好作菜喫,它的趣味是比較的更實際更老實一些,遠不及純出於遊戲的,帶有藝術欣賞性質的去殺一條狗——慢慢的流血,渾身的抽動,眼神裏的苦與悲哀都更足以滿足殘忍狂暴的心情。
人的表情又比狗多着許多,而殺人的方法又不限於砍頭或用槍彈穿過胸口。所以殺人更有趣味。剝皮、凌遲、用冷水滬背、用煤油灌鼻子、坐電椅、拶手指掀指甲……每一種死刑都有它特殊的技巧,與特殊的趣味。那受刑的人,因年齡,性別,性格的不同,又各有各的表情,喊法,央告或挺受……這種種表情與悲痛,又非任何別種動物所能供給的。所以,野蠻人,在殺人的時候,不但顯露出他們的聰明,也在流血中得到最高的愉快與光榮。我們的敵人也是這樣,不過比野蠻人的花樣更多一些,因爲他們曾經從中國與歐美借過去一點“文明”。
到現在爲止,人類的文化中還不能把武器除外,也未能消滅戰爭。但是,在戰爭中殺人,比起殺非武裝的,無辜的平民,未免又太機械太單調了。所以,我們的敵人喜歡殺平民,好證明他們在戰場外邊比在戰場裏面更英勇,更聰明,更光榮。
敵人在文城的第一次屠洗,是以雞鴨牛羊爲對象。文城的人們認識了什麼叫作“雞犬不留”。可是,他們在顫抖中還希望:敵人只殺雞犬,而把他們的寶貴,只能生一次死一次的生命留下。
家禽家畜屠完,第二步便是搶劫。他們有系統的,最精細的,挨家按戶的搜查奸細——而所收到的是時表,金銀首飾,皮衣,和其他的細軟。他們從炕上的衣箱搜到廁所中的破盆與便壺,從紙糊的頂棚到院中的垃圾堆。他們扯開青年婦女的小衣,解開老婦人的裹腳條,摸一摸小兒的衣袋。只要是可以拿走的,哪怕是一分錢或一個銅鈕子,他們都拿走。那不能拿的,他們會用手,腳,槍柄去弄碎。
這個作完,文城的人民,除了幾個漢奸,都變成無處去要飯的叫花子。但是,他們還忍受着,象遭過明夥路劫的人那樣忍受着,並且準備着用勞力與工作慢慢的恢復他們的損失。
可憐的人們和虎狼住在一處,還希望保住自己的皮肉!敵人把東西搶完,開始頒佈許多命令:不得在街上便溺。夜晚須在門外點起太平燈。晚九點以後不得在街上逗留。和許多其他的與此相似的小事情。文城的人們沒有把這些事情放在心裏,因爲他們以爲這不過是敵人的小把戲,遵守與否都沒多大關係,即使違犯了這些規矩,也反正不會有很大的罪過。
他們不認識敵人!十幾個小孩子,從兩三歲到十二三歲的,都因爲在門外大便或小便,被敵人用刺刀穿過了胸口,而後教他們的父母去交罰款。罰款倒不多,而是要在他們的兒女還沒把血流淨的時候,恭順的,含笑的,眼中沒有淚痕的,去交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