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衆人拜祭毛公的當日下午,毛老夫人便決定搬出縣衙的後衙。
有一說一,毛老夫人的做法並沒有問題,或者可以說是應該,畢竟縣衙的後衙,一般來說都是由縣令的家眷居住,儘管毛老夫人在後衙居住了二十幾年,但如今葉縣的縣令已不再是她的丈夫毛公,而是新來的楊定,那麼毛老夫人自然沒有道理繼續居住在此。
所以說,毛老夫人主動搬出後衙,這也是避免了讓楊定爲難。
可問題是,縣衙裏的官吏們未必會這麼認爲,楊定初來乍到,可不希望縣衙裏的官吏與縣卒們覺得他是一個刻薄寡恩的人,剛到葉縣赴任就迫不及待將居住在此二十幾年的毛老夫人趕出去。
見此,楊定委婉勸說毛老夫人道:“老夫人在後衙居住了二十幾年,這裏對您來說就是家,雖小子現爲葉縣縣令,但卻無逼老夫人搬離的想法,老夫人不妨繼續在後衙住着,等到令長郎來葉縣接您。”
他可是知情的,毛公與毛老夫人的長子毛錚,因爲某些原因現如今大概就在陳太師的身邊,估計得有段日子才能前來葉縣,此時毛老夫人的身邊就只有小兒子毛秉一家——毛公下葬於葉縣這件事,就是小兒子毛秉代其大哥主持的。
聽了楊定的話,毛老夫人正色說道:“所謂名不正則言不順,過去亡夫爲縣令,老身自可居住於此,但如今你爲縣令,老身又豈可厚着臉皮賴在後衙?更何況,老身聽說你也有家室……”
“我可以在縣衙附近購一個住處安置家室……”
“這又何必?總之,老身主意已決,後生不必勸說。”毛老夫人果決地拒絕了。
對於這位性格剛強的老夫人,楊定也沒辦法,退而求其次又說道:“既老夫人主意已決,請務必容許我替老夫人在縣衙附近尋一個住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