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森·斯科特·卡德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猫扑小说www.mpzw.tw),接着再看更方便。

首次离别。在一年的准备期后,南方领主们从陆上离开,他们是卡波克、阿尔斯(阿斯特)、戴尔、坡瑞提尔、哈克斯、芬恩和托尔讷。第二年,北方领主们也离开了,他们是维恩、梅里恩、斯通以及天堂高原上的几乎每位郡王。第三年,海之领主们的大舰队起航了,诺约克和埃文前往西方,斯蒂波克、约宾、林克瑞和卡普提尔前往南方。一个事实也从旁支持了此次离别顺序的真实性——在许多情况下,率先离开的国家中并没有关于之后离开的国家启程的记录:比如说,卡波克国并没有维恩国立国的传说,但是维恩国非常详细地记录了卡波克的立国。

詹森升上天国。这无疑是最令人困惑的记录。詹森(我们现在必须怀疑他是真实活着的人)似乎不仅带着他的妻子阿兰进入了天空,和他一起离开的还有星塔!这个巨大物体的高度和长度恐怕都有数千英里,这份记录解释了为什么我们无法在这颗行星的任何一处找到它。不过这所谓的上升也许是基于某种事实——詹森也许真的离开了,但不是进入天国,相反,他可能游荡进了天堂山脉,要么是在海弗里度过了余生,要么是在另一侧的水之森林里。也许正是因为如此,水之森林的世袭者才会有看似极其自大的习惯,将他们的家乡称为“詹森之乡”,甚或是“詹森选地”。

詹森之子。在此处,我们将让每个记得黄金时代的人得到满足。维恩国的人民期盼着哈登·哈普维的归来,这位伟大的吟游诗人带领他们的军队在东径的高原上大获全胜。就如维恩国的人民一样,在世界的不同角落,主要在普通人之间流传着这样的传说——有一天,詹森之子将会到来,他有詹森一样的蓝眼睛,背负着詹森的“隐名”(这一细节主要来源于斯蒂波克国),他拥有许多神奇的天赋,其中最首要的能力是能看透人们的心灵,读取他们最隐密的思想。这可真是个不得了的期望!但是在此处,考古学家们又一次无法无视传说。那个时代的这些事件中一定隐藏了某些含义,甚至有可能是真正的詹森向他那个时代的人民许诺了这件事——如果真有这么一个人的话。

然而,就像无疑夸张了的传说声称的那样,大移民包含的人数可能还不到五十万。不如说,伟大的国家英雄们在离开时可能只带了几小群人,就此将他们高水平的文明带给了世界不同区域更愚昧的人。至少在某种意义上,这确实是将人——文明人士——安置到了他从未生活过的地方。对埃文地图的仔细研究无疑能令我们更深刻地理解远古社会的宗教、政府和文化,而那个时代远比考古学家敢于想象的一切时代都更古老……

——《埃文地图:创始诠释》

1204,黑河大学,P22-25

其它小说推荐阅读 More+
情怀守护

情怀守护

守护安生永不放弃
关于情怀守护: 守护是什么,有人认为用时间守用金钱护,我认为用时间金钱去收,用生命去护,本小说通过个真实故事改编而来,讲述,粉丝守护主播的故事,本文将以真实加以玄幻的方式讲述情怀守护为主播对抗爱情大哥以牺牲生命为代价,让主播和粉丝明白,直播不只是金钱,守护...
其它 连载 49万字
我靠美食系统躺平[系统]

我靠美食系统躺平[系统]

仲秋朝天椒
普通留学生简兮,遇到奇葩室友正想换租房时 突然接到电话,父亲公司濒临破产 刚到国外,手上只有出国前不靠谱的父亲给的半年生活费 是灰溜溜的回国,还是留在异国他乡拼一把? 以为自己即将走上艰苦奋斗的hard剧本路线 下一秒,美食系统哐唧降临眼前 要不我还是靠美食发达算了? 接档新文,大家喜欢就收藏一下吧~ 《被迫成为星际“大厨”》 累崩在工位的唐娜醒来后已经是1088年,人类已不在地球生存,原本是苦
其它 连载 6万字
最后一个地球人

最后一个地球人

阿瑟·克拉克
完全超越了我们科技水平的外星人降临地球,全盘接掌了人类社会。世界变得过于平静,毫无特色。没有任何需要奋斗的东西,人类只能将全部的精力投入到消遣与娱乐之中,就连紧追各种电视家庭系列剧,也成了一种全职工作。
其它 完结 12万字
当炮灰男配有了公主系统

当炮灰男配有了公主系统

罗子逢
骆臻一昔穿越,成为了一本书里的炮灰男配。 这位男配和女主青梅竹马,一直全身全意的照顾她,但不仅没得到回报,还因为女主的原因,不断的被男主反派大佬们针对,最后落得身败名裂,家破人亡。 骆臻反应过来后的第一件
其它 完结 74万字
锦绣清宫:四爷,脑洞大

锦绣清宫:四爷,脑洞大

雪中回眸
清朝拐了弯,四爷脑洞大,妻妾不好惹,孩子太糟心。这就是雅利奇进了四爷后院之后的总结。下五旗满人出身,除了一个姓氏家里穷的要啥啥没有。雅利奇倒是没打算怀着个宏图大志要四爷独宠。可能叫四爷看在眼里是因为迷路你敢信?能叫四爷再看一眼是因为穷你敢信?她自己叫四爷看着是又穷还蠢也就算了,这后院妻妾画风也是神奇。 福晋常年西子捧着心,犹如孟姜女哭长城。各位格格那也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雅利奇本想着生个孩子就养
其它 完结 318万字
嫁给暴君的男人[穿书]

嫁给暴君的男人[穿书]

乔陛
原名,《献给暴君的男人[穿书]》 何筝穿成了暴君的炮灰男宠。 仗着美貌与可生子体质,自以为与暴君日久生情使劲作死,最终被暴君亲手解决,死无全尸的那种。 最可怕的是,他正好穿到了被献给暴君的那天晚上,叫天不应,
其它 完结 44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