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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她约了一个时间。
我的第一个冲动就是告诉她让她下地狱去,然后挂断电话。我早就意识到复仇其实是很幼稚的行为,报复并不能把佩特带回来,而惟一相宜的报复行动只能引我入狱。自从放弃搜寻他们的下落之后,我已经很少去想芭拉和迈尔斯了。
但是,芭拉几乎肯定知道丽奇在哪儿,所以我和她定下约会。
她想要我带她共进晚餐,但我是绝不会那么做的。我倒并不是过分在意礼节方面的问题,但吃饭是一件你只会和朋友一起做的事。我是想见她,可我一点也不想和她一起吃饭或共饮。我拿了她的地址,告诉她我会在晚上 8 点到她那里。
那是一个租金低廉、没有电梯的套间,属于城里(拉布瑞阿下段)还没有翻新的地段。在我按下她的门铃之前我就明白了一点:她没能把从我那儿骗来的财产守到现在,要不她怎么可能住在这种地方。
而当我见到她的那一刻,我意识到,要复仇已经太晚了;她自己和岁月本身已经替我做好了安排。
照她自己所声称的岁数看,她应该还不满五十三岁,也许实际上快要六十了吧。靠着老人病学和内分泌学的发展,一个不怕麻烦的女人可以保有三十岁时的容颜至少可达三十多年。有些明星还自夸,已经做祖母了,却还能扮演天真烂漫的少女。
芭拉没有自找麻烦。
她胖胖的,声音很尖,就像只小猫。很明显她现在还是把她的身体视为最重要的资本,因为她穿了一件贴身布料制成的华丽睡衣,这使她露出了太多太多的肉,也显露出她还是个女人、哺乳动物,过度进食且缺乏运动。
她自己却并未意识到这一点。那个曾经敏锐的大脑现在变得糊涂起来,剩下的只有她的自负和她对自己强烈的自信。她纵身向我扑过来,一边发出欢愉的尖叫声,然后使劲往我身上贴,想要吻我,我怎么扯都扯不开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