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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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年瀋陽城解放之後,工作人員在整理民僞時期地方檔案的時候,在1921年九月的卷宗裏看到寥寥數筆,大致提起了“大磊醬園”案件,學潮運動之後,數十名學生被逮捕,十二人被祕密槍決。在這起事件之後,類似記載在檔案裏出現的頻率越來越高。它們有這樣的一些特徵:年輕的知識分子,民族矛盾激發的或大或小的事件作爲引信,最後激化爲反抗軍政府的民運活動,繼而被鎮壓,被終止,被逮捕,被殺害。
統治者是精明敏感而且消息靈通的,他們知道幾年前一股赤色的風暴在北方的俄國席捲了全境,顛覆了統治,掌握了政權,接着南下華夏,滲透進中國南方的城市,在年輕人的思想中旋轉蓄勢,終於來到了中國東北方這塊割據於關外的土地上。
軍閥對於每一個心懷敵意的對手都有着不同的戰略,對待土匪豪強,他可以又拉又打,打完之後還可以收編整合。他對於來自於異邦的侵略起先是一種合作甚至依靠的態度,利益分配極端不公時纔會暗中博弈。而相對於其他敵人,軍閥更害怕的是這種直接告訴底層的人們你在面對着什麼,你可以做什麼的思想,它起先式微,卻暗含着巨大的力量,最終會推翻軍人獨裁的槍炮。爲此軍閥不惜採用任何殘忍的手段和方式,要將其扼殺在最終的萌芽中。
卷宗檔案裏,文字記載的旁邊還附有行刑之後犯人的全身照片。十二個年輕人被綁在木樁上,頭部和胸口分別中彈,姓名和年齡沒有記載,仔細分辨照片的話,可以看見一個年輕的女孩,短頭髮,身上是格子旗袍,消瘦頎長。那正是吳蘭英。她沒想到自己會死。口袋裏的九枚銀元在行刑之後被人搜走,腳上穿的仍是弟弟蘭荃給她買的皮鞋。
本該處決的應該是十三人。那條漏網之魚被家人接走,一個女高中生,頗有來頭,家裏面跟軍閥本人都是有交情的,不知付出多少代價,得以僥倖逃脫一死。
在牢房裏被關了三天三夜的汪明月沒有被接回王府,她被送到皇太極昭陵再向北的一座宅院裏,四周不見車馬道路,插翅難飛的地方。她的三餐飲食和睡覺沐浴都有人伺候,書房裏面是整架整架的線裝古籍,後院還有一個練箭的靶子。
她夜裏睡不着覺,睜着眼睛想着被捕和在牢房裏面的情景。四五個保安所的探子,直朝着牀榻上面的吳蘭英上去就往外拽,不知天高地厚的明月撲上去:“無緣無故幹什麼抓人?!”探子夾着眼睛打量了一下這個身着校服的姑娘:“不放心?那你也走吧。”兩個女孩被推搡着裝進車子裏,一路向東,直奔小河沿監獄。
牢房裏面有個兩隻手掌大小的窗,日升日落三次,她們被關了三天。氣味而聲音古怪而且複雜,活着的蚊蠅,蟑螂,老鼠,還有死者的糞便和血跡。在這樣的環境裏,沒有在醫院打上盤尼西林的吳蘭英居然不再發燒,身體狀況還越來越好。她跟明月說了很多話:她在更北方的家鄉,父母,弟弟,有的事情是上次講過的,有的事情是剛剛想起的。後來她還是哭了,說這次鬧得太大,都被抓進監獄裏來了,弄不好還要被關上幾年,那麼她之前的書可就白讀了,學校會取消學籍,她本來要回家看看再去實習的,誰去通知弟弟和爹孃呢?
明月拍了拍她的肩膀,告訴她不要害怕,也是抓錯了人,也許只是誤會,也許明天或者馬上她們就會被放出去了。
吳蘭英抹了眼淚說,是我害了你,把你給捲進來了。審訊的時候我會說清楚的,讓他們放你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