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第3/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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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修治殺死譚芳,事後沒有半點的鬱悶或者不安,喫飯睡覺談話或在工地加班加點的工作都一切如常。他在朝着譚芳開槍之前,已經完全說服了自己:他要是不殺死譚芳,他就會要了小林的命。所以他東修治所做的,就是在適當的時刻,果斷地判斷並行動,救下了一個合作者的性命而已。
不久之後,他一邊喝明月煮的茶,一邊跟她說起這件事情。
她問他之前也殺過人嗎?
他老實說從來沒有。不要說人,連動物都沒有殺過,她見過他積攢蝴蝶斷翅的本子啊,那些殘缺的曾經美麗的片斷,是他從樹葉和草梗間一片一片慢慢找到的。他甚至不願意爲了自己的優雅的愛好去捕捉蝴蝶,他怎麼會殺過人呢?
所以他沒有錯,也並非殘酷的習慣使然,如果事情再發生一遍,當譚芳的彎刀逼近小林的喉嚨,東修治仍會做一樣的事情。理所當然的事情。他在救人。
他後悔的是自己殺掉的第二個人。
南一惴惴不安地等了三天都再沒得到譚芳的消息。那天她加班工作,一直到晚上七點多鐘我才從辦公室出來,她在烤地瓜的攤子上買了一個紅皮幹瓤的烤地瓜,站在背風的地方一邊喫一邊看着一個扎羊角辮的女孩在踢毽子,她替女孩數數,心想這姑娘要是踢了個單數,我以後跟譚芳就見不着了,她要是踢了個雙數,我們兩個就在一起。那小姑娘的媽媽叫她回家喫飯,女孩回頭看了一眼,毽子掉在地上,南一心裏面輕鬆了不少:女孩踢了三十二個呢。
兩個男人從她對面過來,在她旁邊停下之前先四處看了看,其中一個道“是不是劉南一小姐?”
南一警覺起來,轉了轉眼睛:“……說什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