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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武既然下達了徵召令,自然不可能帶着部隊武裝遊行一番就算了。
要知道不管國君還是誰,包括領主本身,一年只有一次免費的徵召命令。
簡單的說,“士”這個階層每年都有相應的納賦義務。
他們得到徵召之後,需要自備武器、甲冑以及糧食,前往某處集結再聽從命令進行服役。
用西方的說法,他們繳納的是“血稅”,不是財帛。
每一名武士,他們出征都會帶上自家的幾個人,可以是親人,也能是奴隸。
帶出來的這些人,除了平時照顧武士的生活起居以及武器、甲冑的保養之外,其實還是一種腳伕。
畢竟,帶出去的糧食不一定夠,喫完了肯定需要補充,也就需要有人往返攜帶。
他們的納賦一般是三個月,也就是一個季度。
超過這個時限後,他們就會開始想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