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章 連敗五陣 (第2/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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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漢末年,還曾有“三爵雅”和“避暑飲”之說來描述漢朝人喝酒之猛。
三爵之雅指飲酒分三爵:伯雅(七升)、中雅(六升)、季雅(五升),這三爵之雅可謂勸酒利器,十人九醉。
飲完這三爵,爲了測試飲酒之人是否真的醉了,還會事前準備針錐,待客人“醉酒寢地”後,就用針扎他,扎醒了起來繼續嗨,直到客人醉的扎也扎不醒纔算完事。
據說這三爵之雅的啓用之人,就是劉表。
避暑之飲則是出自曹丕的《典論》,指的是光祿大夫劉松北鎮袁紹軍時,在盛夏三伏“晝夜酣飲,極醉至於無知,雲避一時之暑”。
那些世家子弟平日裏各個執禮甚恭,可一到了酒場,除了遵循尊貴座次和敬酒時的必備禮節,其餘之時卻可肆意放縱。
平日裏道貌岸然的儒君雅士,一碰了酒就變身成了撒歡的野狗。
而且還不能一個人撒歡,必須得大家一起鬧!
若一人向隅,則滿座不樂。
如果有人飲酒歡歌且手舞足蹈,同席的人必須離席隨和,否則將被視爲不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