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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長風決定取消演出。
當韋明倫告訴舒曼這個消息時,舒曼也覺得很意外。自那日搬琴後,她一直住在哥哥舒隸的公寓,是哥哥婚前的住所,婚後哥哥一直跟父母住在桃李街的舒家大院。因他是長子,有責任照顧父母。舒隸勸舒曼回家,舒曼一直沒有表態。五年了,她始終無法面對家人冷漠的目光。她是家族的罪人。她已經習慣一個人生活。其實那天葉冠語要送她回桐城,說給她安排住處,她也婉拒了,她覺得杜長風不懷好意,葉冠語也好不到哪兒去,這兩個男人都不是善類,她已經不是年少無知的小女孩,生活的磨難已經讓她對這個世界充滿戒心。
搬走鋼琴的第二天,舒曼去學校請辭。
韋明倫似乎已經在等着她了似的,舒曼說什麼,他都不答話。半晌,他從抽屜裏拿出幾份文件,遞給舒曼看。舒曼一看就傻了,竟是那日她賭氣簽下的演出合同,合同中註明除非主辦方撤換鋼琴師,否則她不得退出演出,如果堅持退演,將支付鉅額賠償金。離譜的還不只是這些,是她同時簽下的一份聘用合同,除非校方解聘,她必須執教滿三年以上纔可以提出離職申請,否則也將賠付違約金。當時籤合同的時候,她正在氣頭上,看都沒看就簽了名,這下好了,簽了份賣身契。舒曼頭都大了,也很生氣,瞪着韋明倫說:"這是個圈套!"
韋明倫說:"是圈套,但你簽了字。"
舒曼說:"我沒這麼多錢賠。"
韋明倫淡淡地笑了下:"我說要你賠了嗎?"說着就拿過那兩份合同,當着舒曼的面撕得粉碎。
舒曼愣愣地看着他,不明其意。
韋明倫臉上的笑不知怎麼變得很悲涼:"舒曼,你還是不懂他的心。沒錯,他原來是想用這種方式將你留在身邊,他有個人的目的,包括我自己,也不否認在幫他……也許你會說我助紂爲虐,但舒曼,看問題不能只看表面,他跟我說,給你自由,因爲他就是個曾經失去自由的人,一直到現在,他都仍然囚在精神的牢籠裏不得解脫……"
舒曼聽不懂他的話:"失去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