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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城市裏總會有許多自給自足的圈子,彼此不相往來,自成一個個小世界,彷彿是一座座孤島,隔着無法橫渡的海峽,成員相互依賴,過着自己的日子。依我個人經驗,巴黎尤其如此:上流社會排擠外人,政客待在腐敗的政治圈,有產階級彼此來往,作家和作家聚會(值得一提的是,法國文學家紀德在日記裏提到的他親密交往的對象,幾乎無不依循他自己的志業),畫家和畫家交流,音樂家和音樂家來往。倫敦也有此現象,但物以類聚的情形較不明顯,許多家族的宴席上,可同時見到公爵夫人、女演員、畫家、議員、律師、裁縫師和作家。
而因緣際會之下,我在巴黎的所有圈子都短暫待過,甚至多虧了艾略特,還得以一窺聖日耳曼大道的封閉社會。然而我最鍾情的,不是現今福煦大街一帶拘謹矜持的社交圈,也不是展現各國風情的拉呂飯店和巴黎咖啡館,更不是喧鬧髒亂的蒙馬特,而是蒙帕納斯大道附近的中心地帶,我還年輕時,曾在貝爾福獅咖啡館附近的小公寓六樓住過一年,那裏視野遼闊,能眺望整片公墓。對我而言,蒙帕納斯仍保有近郊小鎮的幾分靜謐。我行經陰暗狹窄的奧德薩街時,往往感到一陣惆悵,想起當初經常聚餐的那家簡陋餐館,其中有畫家、雕刻家、插畫家,如果不把偶爾纔會現身的阿諾德·本涅特算在內的話,我就是唯一的作家。我們多半待到很晚,時而興奮,時而嬉笑,時而憤怒地討論繪畫和文學。如今我仍喜愛沿着蒙帕納斯大道散步,觀察着來來往往的年輕人,想着自己也曾如此年輕,並在心中杜撰他們的故事。倘若閒來無事,我便會搭出租車前往圓頂咖啡館。這家咖啡館不比當年,不再是文藝青年專屬的聚會場所。如今,附近商賈經常光顧,塞納河對岸的陌生人也會慕名而來,然而過去那段歲月已不復存在。當然,許多學生仍舊常來,也不乏畫家和作家,但多半是外國人。在咖啡館內,鼎沸的人聲不再以法語爲主,還有俄語、西班牙語、德語和英語。但我老覺得,他們的話題跟四十年前其實大同小異,只是談及的畫家從馬奈變成了畢加索,作家則從阿波利奈爾變成了布荷東而已。這些真是讓我神往啊。
我來到巴黎兩週後,某天傍晚又來圓頂咖啡館小坐。由於露臺上擠滿了人,我只得在前排找張桌子坐下。當晚天氣和煦,梧桐正冒出新葉,四周瀰漫着巴黎那閒適、輕鬆又歡快的氣息。我當下相當平靜,並非慵懶之感,反而有些興奮。忽然有名男子經過我面前,停下來咧嘴對我笑,露出雪白牙齒說了聲:“哈嘍!”我發愣地望着這個人:又高又瘦,沒戴帽子,頂着一頭亂蓬蓬的深褐色頭髮,看起來許久未剪,而上脣和下巴更長滿濃密的褐色鬍鬚,前額和脖子曬得黝黑。他穿着破襯衫,沒打領帶,披着褐色舊外套,下半身是破爛不堪的寬鬆灰褲,活像個乞丐,我敢說自己從來沒見過他。他八成是某個巴黎街頭的流浪漢,接下來會捏造個落難的故事來騙我的法郎,然後去喫頓晚餐和找地方過夜。他站在我面前,兩手插在口袋裏,露出一排白色牙齒,深褐色的眼眸裏是逗趣的神情。
“你不記得我了?”他說。
“我從來就沒見過你吧。”
我準備用二十法郎打發他,但沒打算讓他胡謅我們見過面之類的話。
“拉里。”他說。
“天哪!請坐請坐。”
他咯咯笑出聲,往前抓了把空椅子坐下。
“快喝杯酒,”我向侍者示意,“你臉上的鬍子留成這德性,我怎麼可能認出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