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姆提示您:看後求收藏(貓撲小說www.mpzw.tw),接着再看更方便。
<h3>1</h3>
六個月後,四月的某日清晨,我在費拉角書房中忙着寫稿,用人進來說,鄰村聖讓的警察在樓下想要見我。思緒就這麼被打斷,我不禁有些惱怒,又想不出警察爲何登門拜訪。我既沒做虧心事,又有定期慈善捐款,還因此獲得過一張證明。我把它保管在車內,等哪天因開車超速或車子停錯位置被臨檢,即可在出示駕照時刻意讓警察瞧見,這樣的話頂多被口頭警告幾句,便可全身而退。當時,我推想可能是某個用人被匿名檢舉(法國人就愛玩花樣),因她的身份文件尚未辦妥。不過,我和當地警察處得不錯,每回都請他們喝杯酒才送客,想來不會有太大問題。但是,他們(通常兩人一起行動)這回的任務完全不同。
我們握手寒暄過後,較資深的警察——別人管他叫隊長,蓄着濃密的八字鬍——從口袋掏出本子,用骯髒的拇指翻頁。
“你聽過蘇菲·麥唐納這個名字嗎?”他問道。
“我有個認識的人同名同姓。”我答得謹慎。
“我們剛和土倫警局通電話,局長請你立刻過去一趟。”
“爲什麼?”我問道,“我跟麥唐納女士並不熟。”
我立即覺得蘇菲八成出事了,而且可能跟鴉片有關,但不懂爲何牽扯到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