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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沒有來殺。寫信去要經費,又取了二百元。但彷彿有些怒意,同時傳令道:再來要,沒有了!
不過愛農得到了一種新消息,卻使我很爲難。原來所謂“詐取”者,並非指學校經費而言,是指另有送給報館的一筆款。報紙上罵了幾天之後,王金髮便叫人送去了五百元。於是乎我們的少年們便開起會議來,第一個問題是:收不收?決議曰:收。第二個問題是:收了之後罵不罵?決議曰:罵。理由是:收錢之後,他是股東;股東不好,自然要罵。
我即刻到報館去問這事的真假。都是真的。略說了幾句不該收他錢的話,一個名爲會計的便不高興了,質問我道:——
“報館爲什麼不收股本?”
“這不是股本……”
“不是股本是什麼?”
我就不再說下去了,這一點世故是早已知道的,倘我再說出連累我們的話來,他就會面斥我太愛惜不值錢的生命,不肯爲社會犧牲,或者明天在報上就可以看見我怎樣怕死發抖的記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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