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 (第3/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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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你會問我,爲什麼要奪走你的父母,我能回答你的是:我不知道。
我當時餓得頭昏了,又很想喝酒,看到一對夫婦迎面走來,就想搶點錢。向上帝發誓,我並非有意謀殺他們,但我認出他們是韋恩夫婦,是哥譚的有錢人時,我鬼使神差地開了槍。現在想來,我也不知道我爲什麼會開槍,你的父母並沒有反抗過,唯一的動作就是父親往前一步,把孩子和母親護在身後。他們沒有威脅,現場還有孩子,我爲什麼會開槍呢?
那是我內心的黑暗。一種嫉妒。我嫉妒你的父母富有,嫉妒他們住在大房子裏,穿漂亮衣服,被僕從圍繞,永遠有熱水洗澡,可以喝最好的酒,去高級餐廳喫牛排。我覺得他們擁有一切,而我這樣,我這樣的人,都是被他們害得,錢都被他們拿走了。只因爲這樣,我開了槍。
搶劫殺人,無期徒刑。
在黑門監獄我喫了很多苦,但我也遇見了一個人。伊萬斯牧師。他向我佈道,引我向善,我開始明白自己做了什麼。他也告訴了我,韋恩夫婦並不是爲富不仁的人,他們做了很多慈善工作,幫助了許多窮人,他們曾傾盡一切試圖幫助哥譚。我殺死了這對夫妻,在孩子面前用兩顆子彈奪走了他的父母,只爲了拿到一個錢包。這是多麼邪惡的事,只有魔鬼才會這麼做!
我犯下了撒旦之行,是滔天大罪,他們應該槍斃我,我之所以還活着,是因爲主給我時間我懺悔。所以我開始想,開始悔恨,那個孩子,被我留在現場的孩子會怎麼樣呢?他會變成什麼樣的人?他的人生和我的人生已經永遠改變了,僅僅因爲一閃而逝的惡念,我的指頭輕輕一動,扣下了扳機。
我真的很抱歉。對不起。
我不知道這封信該不該交給你,我希望這份遲到的歉意能讓你好受些,但害怕時隔多年再談就是揭你瘡疤。這麼多年,我不知道該如何告訴你。
我請求伊萬斯牧師的幫助,在我死後,他會將這封信遞交給你。在這封信的末尾,我不祈求你的原諒,我無法彌補給你造成的創傷,沒有請求原諒的資格。無理由的惡行是不能被原諒,死後我若落在火湖裏,被永永遠遠焚燒,都是我罪有應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