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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她還想過,爲什麼債權人不去法院告她們,法院是可以強制執行的。欠錢不還會進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那壓力,不會比被暴力催債的壓力小。
她還以爲別人是知道她們沒錢,所以纔沒選擇告上法院。
原來是因爲法院根本不認可這筆債務?告了也白告?只能選擇暴力催債而已。
花錦看向花媚。
花媚跟方戈解釋道:“家父的合夥人莫叔叔自公司宣佈破產後,一直無法接受。想要我們賠償他的損失。當年家父跟他承諾過,死都不會讓兄弟賠錢。”
花錦:“……”
所以花父死了。
那這筆錢其實從法律角度來說,花家姐妹不用還。
花媚:“家父既然承諾過,那我身爲長女,就應該幫他實現承諾。錢我會盡快還。”
也就是說,出於法律確實不用還,但花媚覺得出於道義,她應該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