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菊提示您:看後求收藏(貓撲小說www.mpzw.tw),接着再看更方便。
今天這法庭的旁聽席可是相當熱鬧,坐了不少被告人的家屬。
被告人在網絡上幫人售賣仿真槍,數量達到了10支以上,由於國家對槍支的管理極爲嚴格,若罪名成立,那被告人將面臨十年起步,最高死刑的刑罰。
被告律師的辯護思路是仿真槍並非真槍,可謂是別樹一幟。
本來靳舟是來看楊時嶼的,結果不知不覺中就被控辯雙方的對決給吸引了去。
檢察官:“根據相關規定,當槍口比動能大於等於1.8焦耳/平方厘米時,一律認定爲槍支,因此被告人售賣的仿真槍應當認定爲槍支。”
辯護律師:“相關規定是《槍支致傷力的法庭科學鑑定判據》,該規定由公安部根據行業標準和內部文件自行制定,違反了《槍支管理法》,實際上,在其他國家……”
法庭上的人針鋒相對,辯論得極爲精彩,唯一影響觀感的,就是被告人的家屬。
每次檢察官開始反駁辯護律師,家屬就會在下面起鬨,楊時嶼不得不出聲干預,讓旁聽席的人保持肅靜。
沒過一會兒,被告家屬又開始起鬨,楊時嶼明顯變得不耐煩,皺着眉頭敲了敲法槌:“安靜!”
等家屬都閉嘴後,他看向檢察官,低聲詢問:“還有其他認定槍支的標準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