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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已進入審查起訴階段,律師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覈實有關證據,因此卷宗的內容不用對劉永昌隱瞞。
“我是說我不知道我被通緝。”劉永昌應是已經接受過審訊,對血腳印的事並不意外,“那天晚上我的確去過王五家裏, 但我去的時候他已經死了。”
“所以你就帶着劉姐逃跑?”靳舟身子前傾,咄咄逼人地問,“你沒有殺人你爲什麼要跑?”
“那根本不是逃跑!”劉永昌顯然不喜歡靳舟用審犯人的語氣跟他說話,“我和你劉姐本來就打算第二天離開村子,去沿海經商,所以那天晚上我才……”
說到這裏,劉永昌收起了氣勢,微微別開臉,不看靳舟,看着牆角道:“所以纔去王五家裏偷東西。”
偷東西不是什麼光彩的事,劉永昌發現王五死後沒有報警,應該也是怕被警察找上麻煩。
“可你爲什麼要改名?”這是靳舟最想不通的地方,什麼不知道被通緝,什麼本來就要離開,都無法解釋爲什麼劉永昌要換個身份生活,“你以前明明叫劉有根。”
“那是因爲我做生意一直虧!”劉永昌被靳舟懷疑得火大,一下來了脾氣,“你知道我有多講究風水,去沿海那兩年我做什麼虧什麼,後面改了名字財運纔好轉,你可以去查我改名字的時間,是我去了沿海兩三年後,我要真是殺人犯,怎麼會過那麼久才改名?”
這一點頗有說服力,靳舟略微有些動搖。
那個時候二代身份證還沒有普及,通緝犯想要改名換姓不是什麼難事。但劉永昌潛逃之後沒有立即改名,而是等到兩三年後,這說明他的確不知道自己被通緝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