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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對秦笛來說,錢財和名譽都沒有太大的意義。他莫名其妙的來到這個時代,很想給苦難深重的中國做點兒貢獻,可是偏偏受到天道約束,很多事情都做不了,只能積累點錢財,悄悄回饋於社會。
他在重慶、西安和昆明建立分廠,都只是未雨綢繆的小小備份,規模並不大。
他不需要親自去做,只要有資金,不愁找不到管理人員。
秦笛在家裏才住了幾天,很快便發現,妹妹秦月跟卓青丘走得比較近,雖然沒參加工人罷工的運動,但卻在《熱血日報》上,寫了幾篇支持的文章,用的筆名是“新月”。
對此,秦笛感到有些苦惱和頭疼。
他不是不支持革命。他第一世的時候,也曾是大赤黨員,真真切切在南湖宣過誓!儘管歷經千萬年的輪迴,也沒有忘記當初的誓言,可他不忍心看妹妹冒險。
在他眼裏,秦月還是個天真的少女,經不起大風大浪。他寧願一個人默默做事,也不想家人爲此犧牲。
他想去勸秦月,不要跟卓青丘走得太近。可他也知道,妹妹太過於倔強,甚至有點兒逆反心態,越不讓她去,她可能偏要去。
7月20日下午,卓青丘竟然跟着秦月,大搖大擺的來到秦府。
隔着老遠,秦笛就聽見妹妹低聲說:“這個時候,我父母和我姐都不在家,大概只有我哥在。我哥對我很好,就是人太古板,不准我參加革命,也不准我參加黨派……你別怕他,他管不了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