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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說,這兩人已然死定了!
秦笛拍那兩掌的時候,用的是化勁,真氣外放,隔空打牛,即便是屍檢,也驗不出傷痕,頭顱完好沒有外傷,但是顱腦內的細胞大量死亡,就算人還沒死透,落進江裏也爬不出來。
他離開江邊,手裏多了個小小的皮包,裏頭有十幾根小黃魚,還有幾十塊大洋。
另外,皮包裏還有兩把鑰匙,其中一把連着個金屬銘牌,上面寫着“魔都商業銀行”,看來是保險櫃的鑰匙。
他也懶得去取金銀財寶,乾脆將皮包往儲物腰帶裏一丟,且待日後再說。
第二天上午,兩具屍體被人撈上來,警察局貼出告示尋找線索。
人雖然死了,看上去沒有外傷,可是這件事透着古怪。如果淹死的是女人和孩子還好說,兩個身強力壯的大男人,怎麼會掉進江裏淹死呢?就算淹死了,也要查找屍源,知道是什麼人啊!
告示貼出來,申報上也登載了,然而三天過去,也沒有人認屍。
舞廳的打手都是幫派中人,即便有線索,也不敢亂說。況且,他們也沒看見秦笛殺人,怎敢憑空得罪秦大少?
直到十天後,纔有人去警察局裏說,那兩具屍首是縱橫蘇北的悍匪劉伏龍和他的親近手下。劉伏龍縱橫蘇北三十年,夥同手下殺死人命3134條,燒燬房屋6000間,單是在魯南的一個小村莊,就殺了864個人!至此,警察局才撤銷了尋找線索的告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