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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阿堂是一位人力車伕,某天一個日本水手喝醉了酒,要陳阿堂拉他到十六里鋪碼頭。到達後,日本水手不付車費,陳阿堂向他討要車費,日本水手竟然惱羞成怒,動手毆打陳阿堂,以致陳阿堂被打成重傷,送往醫院之後死去。
吳凱生聞之,立即挺身而出,免費爲陳阿堂家屬打官司,並出面與日本駐滬總領館交涉,要求嚴懲兇手,給予賠償。
最後,日本長崎法庭最終判肇事的日本水手有期徒刑三年,並給予陳阿堂家屬3000元的經濟賠償。
可惜後來,吳凱生在抗戰期間,投靠汪僞政府做了高官。
抗戰勝利後,他被以漢奸罪逮捕。解放後接受勞動改造,後來被釋放,在新中國做了不少工作,直到1997年纔去世,活了97歲,也算長壽之人。
秦笛請的另外兩位大律師分別是章金刀和陸天毅。
關於章金刀,只能簡單說兩句。他做過北洋政府的教育部長,曾在1925年拿出兩萬大洋作爲助學金,在那個年代,能一口氣拿出2萬塊,願意資助年輕人的,肯定很不簡單。
陸天毅年紀稍大,曾經中過清末的進士。
秦笛請這種大律師,自然是未雨綢繆,留着他們做大事。至於說幫顧如梅簽約這種小事,就不用他們出馬了,只要從律師事務所找個小律師就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