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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秦笛和晏雪偷偷做了好事,但是不知何故,三位女歌手所籤的協議,還是被處心積慮的記者挖走了,而且竟然被刊登在報紙上。
“試看歌手賣身契!二十三歲不許嫁!”
這題目很吸引眼球!因爲此時的年輕女子,大都在十七八歲出嫁,拖到23歲算是老姑娘。
再加上記者存了別樣的心思,故意諷刺挖苦秦大少,所以只刊載協議的後半段,沒有提及籤協議的好處,所以報紙一出來,頓時引起人們的熱議!
“哈哈!秦大少真不是東西!管天管地,還管人家婚喪嫁娶!他以爲自己是天老爺呢?”
“這樣的狗屁協議,沒有法律效力!”
“怎麼沒有法律效力?前不久,阮玲玉不就輸了100萬?”
“我覺得不可思議,這樣的協議,怎麼會有人願意籤呢?”
“這叫霸王條款,你知道不?秦大少掌控百代公司,店大欺客,愛籤不籤!”
“魔都不是有三大唱片公司嗎?百代,勝利,大中華,後面兩家公司的協議是啥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