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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何處?”
“土地田產四年前被安樂侯變賣了,一共賣了三萬三千兩銀子。”這名男子如實回答,“另有玉如意一對,上面有輔國公府印記,當了兩千兩銀子,金銀首飾瑪瑙玉石等多半贈給蔡夫人和府上姬妾。”
這些數目是這名探子能夠調查到的。
對鐘行而言,八萬兩銀子不過滄海一粟。但對雲澤而言,這些卻關乎他後半生的富貴。
按照契朝律法,嫁妝是出嫁女子之財物,夫家不能擅自動用,如果女子去世,這名女子的嫁妝應該留給親生兒女,若無兒女,嫁妝歸丈夫。
契朝律法足有上千條,普通百姓大字不識,不清楚律法尚可理解,身爲刑部尚書的安樂侯卻不可能不清楚。作爲續修刑律的官員之一,安樂侯肯定倒背如流。
王夫人去世之時雲澤僅有十二歲,稚子無知,安樂侯將其母財產吞併,等雲澤成年之後討要,安樂侯隨隨便便一句“不孝”就能將他壓得不能抬頭。
鐘行道:“許敬,你讓人將楊統召來。”
一旁許敬行禮:“是。”
“都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