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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太祖朱元璋可能深知小吏之惡,這纔不給他們發皇糧,然而國家的運轉又離不開小吏,所以地方只能自己想辦法收取正稅以外的雜稅,久而久之,就是如今的模樣。
陸四給“小吏”發工資,實際就是在源頭上治理賦稅亂象。按他的規劃,一個縣的三班六房大概會有80人左右編制,再加一縣300人的武裝大隊,光縣城就有380個喫“陸餉”的人員,現在的縣域規模較後世大的多,有的縣甚至是後世縣的幾倍,所以往少了算至少得一縣十鄉編制。
一個鄉公所設一個鄉長,三到五名副手,另外還得至少20人左右差役性質的半公編人員,如此又得有200多喫陸餉的。
村一級倒不必設太多人員,直接挑一個年紀大些農民當村長就行,反正公文之類又不用他們寫。可這個村長也得每年給些補貼,叫他有當村長的積極性,這樣動員村民就有勁。
光叫馬兒跑,不給馬兒喫草,世上可沒這道理。
這樣算下來,一個縣喫“陸餉”的就得有六七百人,僅以陸四家鄉鹽城縣來算,全縣在冊丁口有三十餘萬,隱戶數字大概與在冊的差不多,所謂隱戶就是那些不在國家計稅冊中投獻土地的農戶。
鹽城縣對地主士紳打擊的血腥程度肯定沒有興化那邊殘酷,所以就算把那些被打擊的地主士紳名下的佃農“解放”出來,使之成爲可以給淮軍納糧的丁口,所得也不過一兩萬人。
那麼從賬面上來看,大概就是五六百農戶養一人,看似相當輕鬆了,實際上除了縣鄉人員外,還有人數更爲龐大的淮軍武裝集團,以及縣以上機構的“公務”人員,這個壓力就很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