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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捡是个很听话的孩子,性格也十分乖巧,虽然什么都忘了,一切需要从头学起,可他这样讨人喜欢,大家很难觉得他烦,尤其是他笨手笨脚的,看得出来出身必定非富即贵,却也会努力跟在谢隐身边学怎么生火怎么抓鱼怎么做饭,时常将自己弄得狼狈不堪。
不过他最喜欢的还是跟着叶羲禾,好像是第一眼看见她之后,就把她当成了最重要的人。
因为没有了记忆,连一些常识都不记得,闹出不少笑话来,让本来就很欢乐的旅行变得更加欢乐。
路捡尤其喜欢叶夫人,将她当成母亲一般敬爱尊重,跟着谢隐烧开水褪鸡毛时,少年突然感慨道:“隐哥,我从前肯定没有现在这样开心。”
他手里抓着一只褪去了毛的野鸡,因着身上还有些细碎的毛需要仔细拔掉,所以一边拔毛一边这样跟谢隐说。
他并不是说好听话骗人,而是真心这样觉得,这种幸福快乐的感觉对他来说非常陌生,不像读书认字,本身就会只是忘了,所以一点就通。
他不想去追问自己从前叫什么名字,又是什么身份,为何会被人追杀,身上隐瞒着什么样的秘密,这些他通通不想知道了,他只想跟他们永远生活在一起。
谢隐含笑看着他:“那你要珍惜当下,并且以后也要一直这么快乐。”
路捡傻笑两声,抬手摸了下脸,立刻给那俊秀的脸蛋增添了一点水迹,顿时整个人都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