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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了一眼,便笑道:“嗯,這個引題,有點意思!”
婁小乙的策問考卷上的第一句話,赫然寫着:
論軍民魚水情!
……
婁小乙現在已經不在普城,考完試的士子,有放縱的權利,不管在哪個時代,哪個世界,都是如此!
理由有很多,出遊就是其中最普遍的一項,幾個知交好友,或乘船,或縱馬,去周邊繁華府城遊玩一番,甚至遠的有直放州郡的,
乘放榜之前縱情歡樂,等放榜之後恐怕其中大部分人就歡樂不起來了,也是人之常情。
婁小乙編了個由頭,說是要和李三等人去州郡耍耍,其實李三是要被貶往照夜國都照夜城,去州郡不過是順路而已。
婁姚氏在這方面原本就很開明,她是司馬的夫人,更是將軍的獨女,深知圈在巢穴的小鷹是永遠也長不大的道理,又有李家的陪伴,能出什麼事?
彩環姨在之前反倒是溺愛的先鋒,對婁小乙的出行一貫的審查嚴格,但這一次卻破天荒的開了戒,對他的出行沒有設置任何障礙,一方面是因爲感覺這孩子確實長大了,殺人都敢,何況遠遊?另一方面也是覺的在同福兇殺案沒有徹底平熄之前,出去避避風頭是再好不過,所以,歷史性的給他放了一,二個月的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