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這玉你還不能拿走 (第4/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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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在半年前,他們一家七口全部被害,這才被官府封存。
半年公示期,無人認領。
於是纔有了掌櫃的從衙門盤下來,收入林氏典當鋪之事。”
陳少君腦海中迅速思索着前因後果。
“而如今,這殺了趙權,而且還有可能是殺了趙權一家七口的兇手就在眼前……”
陳少君並不是正義感爆棚。
他就算知道這人是兇手,也不打算多管閒事。
報案?官府問起來怎麼說?
你怎麼知道他是兇手?親眼所見?說不出來?難道你是共犯?
衙門一扇門,官字兩張口,說不定這案沒結,就等着他去自投羅網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