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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爲全篇基本以莫沫視角在展開,有關羅殷部分寫得隱晦,這裏做一下說明。以下提到各點請考慮角色性格及當時情景。
關於分手以及期間四年
分手的主要原因。由於莫沫母親的強烈反對,導致一度與莫沫的冷戰和決裂,這是羅殷所不希望的結果。他年少喪母,父親另娶新歡(小三),還有一個乖巧聽話的弟弟,原生家庭對他已經意義不大,他將自己母親收留過的黃媽一家,和從小一起長大的蕾蕾,這些與他毫無血緣關係的人當家人
反觀莫沫,雖然也是單親家庭,甚至父親不明,但他仍稱得上有一個愛他的母親,幸福的家庭。所以於羅殷而言,如果不是因爲被出櫃,莫沫與母親的關係不至於如此。另一方面,“出櫃”對羅殷和莫沫的影響也不盡相同,羅殷毫無負擔,不被影響,因爲他足夠強大承擔外界所有的評頭論足,他也足夠優秀,即便“同性戀”是一種“黑點”,瑕不掩瑜。但莫沫遠遠做不到,不管客觀還是主觀條件都很欠缺。
在兩人被莫母目睹後,羅殷的第一反應即是要莫沫去和莫母溝通。這是基於他自己處事的方法,可以說他考慮不全,沒有設身處地,但不能算是“渣”。另,羅殷和莫沫意見分歧,也並沒有“直接摔臉開車走人”,他給了莫沫時間,莫沫逃避了此時不近人情的羅殷而已。
莫沫回城後,也沒有“舔着臉湊上去”,他不敢面對母親,又十分渴望羅殷的諒解與支持,所以回到了羅殷住處。所以也稱不上“賤”。
我寫過渣賤,把尊嚴踩在腳下還吐口唾沫的那種,在以往更新中也明確說明了,這就是一個談戀愛的故事,這個故事不夠傻白甜,也不夠跌宕起伏,勉強算是成年人的愛情故事,正如940L的魚魚所言,是戀愛裏常見的酸甜苦辣。
再,爲什麼兩人沒有互相拉黑,保留着彼此聯繫方式,卻一直未曾聯繫。
在寫下異地分開之前,我曾構想過例如天災人禍迫使兩人分離,而後失去才懂珍惜的情節。但我覺得,不管是羅殷還是莫沫,他們之間已有珍惜,不需要用這種情節再去強調(而且這種情節太多了吧)。兩人的不合,基於各自的身份閱歷,處事觀念。